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为适应高职教育改革与建设的需要,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客 观评价教师教学质量,促进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 范化和科学化,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积极性、 创造性,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等有关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 各教学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5 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 成员教学副主任、教学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 员及骨干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各教学单位任教教师教学质量考 核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考核范围

当学期学院所有专兼职任课教师。

三、考核原则

1.客观性原则。考核要以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情况为考核基础, 以事实为依据, 以各种量化指标为凭证,坚持实事求是。

2.公正性原则。考核教师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坚持同一 标准,不能有亲有疏、宽严不一。

3.准确性原则。考核工作在客观、公正的基础上,根据每位 教师的具体情况,作出与其实际表现相符的评价,防止千人一面,考核工作不得走过场。

四、考核内容及权重

考核内容包括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两部分。

( 一)定性考核

考核时间段内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直接定级为 “不合格”。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以公安、司法、上级行政部门裁定 为准)。

2.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有 “记过”及以上的教学处分或行政 处分者。

3.拒不服从学校或部门的工作安排,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 成损失,经批评教育不改的。

4.故意或经常不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 成不良影响及损失的。

5.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 的(因此发生的经济责任由责任人承担)。

6.向学生及家长索要钱物、推销物品或乱收费、有偿补课等。

7.不注意师德修养, 品行不端、作风败坏、拉帮结派、制造 事端严重影响学院声誉的。

8.同事间因意见分歧丧失理智,造成悲劣影响的。

9.在工作中,无安全意识,不履行安全职责,导致发生安全 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教学周教学工作量比规定基本教学工作量少 4 节以上者。

注:有以上情况者,可直接从教师个人考评总得分中扣除 60 分。


( 二)定量考核

定量考核内容及权重:劳动纪律占 5%,师德师风占 5%,课堂 教学占 25%,教学文件占 15%,学生评价占 40%,教育教学能力占 10%。

1.劳动纪律( 5%)

( 1)考勤

标准:全勤,无请假、迟到、早退、擅离岗位等现象发生。

扣分参考标准:①事假半天扣 2.5 分,病假一天扣 2 分(住院 期间不扣分), 以此累计; ②旷工一天扣 20 分; ③迟到、早退、 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④请假超出一定天数者,除扣完本项以外, 其余按学院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⑤开学第一周原则上不准请假。

注:考勤结果由人事处提供相应数据。

( 2)教学纪律

标准:无上课迟到早退、擅离岗位、随意调停课、旷课等现 象发生。

扣分参考标准: ①旷课一节扣 20 分; ②迟到、早退,随意调 课,擅离岗位者酌情扣分。

2.师德师风( 5%)

标准: ①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②敬业爱岗, 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③教书育 人并重,关心爱护学生,平等对待学生; ④热爱学校,勤奋工作, 不断学习,锐意进取; ⑤为人师表,甘于奉献,互帮互助,诚实 友善,团队精神强。

扣分参考标准: ①言行不检点,给学校声誉造成影响的,每 次扣 10 分; ②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的,每次扣 10 分; ③闹不团结,无理取闹的,每次扣 10 分;④对偶发事件未处理或视而 不见者,造成学校声誉受影响,影响教师整体形象者,每次扣 10 分; ⑤其他严重违反师德情况的酌情扣分。

3.课堂教学( 25%)

课堂教学考核分专业课、公共基础课和体育课三类进行,主 要考核内容: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内容、教学过程、语 言教态、教学效果、教学特色 6 项,具体标准见附件 1-1、附件 1-2 和附件 1-3。

4.教学文件( 15%)

教学文件的主要考核内容:教案、教材、课程标准、教学日 历、听课本、教研资料、作业、练习、实践报告、课程论文、培 训材料、实习材料等批阅情况,系部临时安排的与教学有关的任 务、课程考核、点名册、教学辅助材料等,具体标准见附件 1-4。

5.学生评价( 40%)

学生评价考核的内容有教师师德师风、教学过程、教学方法、 教学效果 4 项,具体标准见附件 1-5。学生评价结课依据教务处每 学期组织的教务系统内评教结果,将教务管理系统内的百分制评 教结果按 40%比例进行折算,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6.教育教学能力( 10%)

( 1)每学期开展公开课( 示范课、观摩课等)至少一次/打 造金课至少一堂;

( 2)参加学校举办的各类教学类比赛至少 1 次;

( 3)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大赛且进入校级决赛及以上至少1 次;

( 4)主持/参与教研课题或科研课题研究;

( 5)主持/参与课程建设工作,包含课程开发、教材编写、课程资源建设、课程标准编制、课程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实践条 件改善、课程诊改等工作;

( 6)主持/参与专业建设工作,包含专业调研、专业人才培 养方案修订、实训室建设、专业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实习指导、 专业诊改等工作。

( 7)每学年至少有一次到企业进行挂职实践锻炼,挂职实践 时间不少于 1 个月。

( 三)实习带队、外出考察等

1.校内专周实训(包括纯教学性的实习实训和课程设计项目) 每个标准班可安排 1-2 个指导教师,凡 50 人及以上班级必须安排2 人指导。教师指导达 6 小时/天及以上,每个标准班每周计 30 课时;实训时间少于 6 小时/天,按相应比例扣减。 由主讲教师和 实训指导教师共同指导或 2 名主讲教师共同指导时的, 由安排教 学任务的系部提出教学工作量分配办法;指导教师同时承担其它 课程教学任务时,应减去承担的其它课程教学工作量,经系部申 请并获得批准者除外。校外专周实训按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规定 执行。

2.校外生产性实习实训(不含实习联系),每个标准班安排1 名校内指导教师和 1 名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城区内每名指导教师 计 3 课时/天,城区外每名指导教师(要求与学生同吃同住)计 4 课时/天。

3.顶岗实习指导教师进行现场指导,且指导人数在 20 人以 上的按 3 课时/天乘以现场指导天数计算;进行远程指导和答疑, 且能提供每班每月 4 次以上的指导过程记录材料,每班计 12 个课 时/月;进行远程指导和答疑,但指导过程材料每月在 1~ 4 次,每班计 6 课时/月;进行远程指导和答疑,但指导过程材料不充分, 每班计 3 课时/月。

( 四 )奖励加分项

教师有下列情形,给予加分奖励:

1.教师参加教学类技能比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 加 5、3、1 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10、8、6 分。 参与团队比赛的以排名先后,系数按 0.2 递减折算。

2.带领学生参加技能或知识竞赛,获省级一、二、三等奖的 分别加 3、2、1 分;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 8、6、4 分。参与团队指导的以排名先后,系数按 0.2 递减折算。

指导教师类: 国家级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加 8 分,省级大赛优 秀指导教师加 3 分。协会类大赛优秀指导教师加分不得超过 2 分。

       3.专业与课程建设类:主持国家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加 15 分,主持省级重点专业/特色专业建设加 10 分;主持国家级精 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加 10 分,主持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加 6 分。参与者酌情加分,加分不得超过主持人的一半。

       4.其他质量项目类: 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加 8 分,参与者加 4 分;省级项目主持分加 4 分,参与者加 2 分。没有履行职责完成 任务者,不加分。

       5.行政奖励类: 国家级荣誉称号加 6 分,省级荣誉称号加 4 分,校级荣誉称号加 2 分。

注:以上奖励加分类,同一个项目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加分, 不得重复加分;不同项目加分可累计加分。奖励加分上限为 20 分。

五、考核办法

( 一)考核时间

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采取平时考核与期末集中考核相结合 方式,对教师当学期教学工作质量作出客观评价。

1.劳动纪律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每月登记一次(每学期至少 进行 4 次),学期末累计综合评定。

2.课堂教学考核每月一次(每学期至少进行 4 次),学期末 累计求平均作为课堂教学考核的结果,专业课的考核以实训课教 学考核为主。

3.教学文件考核原则上期末考试后考核为主,平时抽查为辅。

4.学生评价考核在期末考试前一周进行。 

5.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在期末进行。各教学单位需要在每学期学期末放假前完成所有的考核工作。

( 二)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劳动纪律得分 × 5%+师德师风得分 × 5%+课堂教 学得分 × 25%+教学文件得分 × 15%+学生评价得分 × 40%+教育教学 能力得分 × 10%+奖励加分。

       ( 三)考核实施

考核具体实施单位为各二级教学单位(五系两部)。各教学 单位成立以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 5 人以上组成的考核小组,成员 由教学副主任、教学科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教学督导员 及骨干教师代表等组成,负责各教学单位任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 工作的具体实施。

在本部门担任 2 门以上课程的教师,其教学质量考核以抽签 方式确定考核课程;不在本部门任课的教师,其教学质量考核原 则上由课程所属部门负责考核。跨部门任课的教师, 由教师本人 选择考核所属部门,教学关系隶属部门在考核前要主动落实跨部门任课教师的考核。 同一个教师的考核结果不得在两个部门同时 出现。在每学期教学质量考核前,各系部要到教务处核定任课教 师信息和教学质量考核教师人数,最后以教务处核定的教学质量 考核教师人数为准。

注:各教学单位参与教学质量考核排名且计算工作量的教师, 必须为该学期参与正常上课的专(兼)职教师,不包括脱产下厂锻 炼、脱产学习、休产假和长期病假等无教学任务的教师。

六、考核等级认定

( 一)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 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排名占 系部参评人数前 10%的列入优秀等级( 以得分高低排序为准);考 核排名在 11%-30%的为良好等级;排名在 30%-95%的,列入合格等 级;排名在后 10%的列入不合格等级。坚持以师为本,向一线专任 教师倾斜的原则,一线专任教师优秀比例不低于本部门优秀比例 的 70%。

学年内引发 III 级教学事故一次者,不得评为优秀或良好等 级;引发 I 级或 II 级教学事故 1 次或 III 级教学事故 2 次及其以 上者,直接定为不合格等级。

注:各教学单位优秀及良好人数,按照系(部)总考核人数 的百分比以四舍五入计算。各系每学期优秀、 良好、合格人数由 人事处汇同教务处于学期末审定。

( 二)考核结果报送

考核结束后,各系部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登记表》 ( 附件 1-6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附件 1-7 )、《曲 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系部考核公示表》( 附件1-8 ),并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期至少 3 天。公示期无异议后报教 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核,最后报学院批准,下发文件进行表彰, 同时将考核结果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本人可在考核结果公示期间向系部教 学考核评价小组申请复核。系部教学考核评价小组要在 5 天内完 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出具最终考核结果报送至教务处。

注:考核期内未满课时量无课时费的,如被评为 D 档,从绩 效工资内扣除相应费用。

七、考核结果应用

1.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是教师职称晋升和聘后管理的重要依据 和条件,也是评选优秀教师、院级/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先进 的重要依据和条件。考核结果为良好和优秀等级者,学校继续聘 任其原专业技术职务。

2.考核结果为优秀等级的教师,在国内外进修学习、外出考 察、项目申报、职称评聘、学院干部选用等方面优先考虑。

3.一线专任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 教学质量考核优秀等级是年度考核优秀等级的重要条件。

4.考核等级为不合格等级的教师,系部要加强培训培养, 限 期整改,并控制代课数量(满工作量即可)。下个学期的考核仍 为不合格等级的,应调离教学岗位。兼课、代课教师教学考核结 果不合格者不再续聘。

5.课时费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①A 档优秀等级课时费计算公式:周课时费=(周实际课时量 X*课程系数 K1*授课班级规模系数 K2-14)*课时标准*1.2

②B 档良好等级课时费计算公式:周课时费=(周实际课时量X*课程系数 K1*授课班级规模系数 K2-14)*课时标准*1.1

③C 档合格等级课时费计算公式:周课时费=(周实际课时量 X*课程系数 K1*授课班级规模系数 K2-14)*课时标准*1

④D 档不合格等级课时费计算公式:周课时费=(周实际课时 量 X*课程系数 K1*授课班级规模系数 K2-14)*课时标准*0.8

注:X 代表周实际上课课时数,当 X*课时系数 K1*授课班级规 模系数 K2<14 时( 即没有满足周基本教学工作量),则不享受奖 励。

八、考核要求

1.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是建 设优良校风、教风和学风的有效抓手。教务处要切实承担起组织 领导职责;各教学单位一定要认真落实文件精神,实行一把手负 责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提前安排,制订系部教师教学质量 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每 位任课教师都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争做优秀教师。

2.严肃纪律,严格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严禁徇私 舞弊,坚决杜绝走过场、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确保考核工作达 到预期目标,开创学院教学工作新局面。

3.转变思想观念,更新教育理念。坚持以就业为导向, 以能 力为本位,突出学生在学习中的主体地位;突出职业教育特点, 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突出职业教育的应用性和实践性,加强理论 与实践的结合。

4.专业课教学要充分利用工作现场、实物、实验、 电教、实   训等教学情境,按照工作过程和岗位需要来设计教学过程, 以典   型工作任务(产品、服务过程)为载体来组织教学, “教学做创”四位一体、有机结合,将基于工作过程课程的改革理念转化为有 效的教学行为,有效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

5.强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加强现代教育技 术与优秀传统教学手段的融合,注重信息技术与课程的整合,大 力提倡利用学习空间、网络课程资源采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 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九、其他说明

1.经学院批准的外出进修学习、企业挂职锻炼、驻村扶贫的 任课教师等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免予考核。

2.未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不予考核。

3.本办法解释权归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2 年 3 月 23 日


附件 :


附件1-1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专业课)

附件1-2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公共基础 课)

附件1-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考核表(体育课)

附件1-4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文件质量考核表

附件1-5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学生评价考核表

附件1-6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登记表

附件1-7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汇总表

附件1-8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系部考核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