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强学院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推进学院内涵建设,提高学院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1〕8号)、教育部《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12〕2号)、《山东省高等职业教育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职业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指南及技术规范》,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学院以基本覆盖重点专业和特色专业的核心课程为课程资源建设目标,搭建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平台,力争1年内建设完成7-8门院级精品课程,保证每个教学单位至少完成一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使与区域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型产业相对应的优势、特色专业都拥有多门精品课程作支撑,以此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二、建设原则
校企合作,组建团队。引导代表行业水平的先进企业共同开发课程,把先进的生产实践资源引入精品课程建设,并参与教学过程。鼓励跨校组建课程团队。参与单位(包括参与企业)都承担有具体建设任务。
服务产业,课程街接。专业核心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街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目标、专业设置、教学过程等方面的街接。
搭建平合,共建共享。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平台,探索以用促建、共建共享、开放建设、动态更新的精品课程建设、使用与管理的有效模式。
加强管理,过程监控。对立项的精品课程建设实施项目化管理,获得省财政支持的精品课程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书规定的建设任务,并申请验收,也可根据建设进展提前申请验收。通过验收的精品课程应保持更新建设和推广应用。
三、建设要求
(一)课程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6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一(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六)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教学案例使用得当,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肖像权争议。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建设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八)鼓励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无人机应用、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智慧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等现代服务业紧缺领域专业课程;与传承民族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课程;网络营销,直播电商等新媒体运营相关领域专业课程;体现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课程;教随产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文化教育软实力提升的“职教出海”相关课程。
四、组织与实施
(一)课程申报
学院教务处负责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落实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计划,并按照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制订课程建设计划和遴选、评价标准,分类指导和组织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每年3月份下发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的申报通知。申报课程须已在学院连续开设2年以上,教学理念先进、方法科学、质量高、效果好,得到广大学生、同行教师和专家,以及社会学习者、行业企业专家的好评和认可,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强的示范性。
各教学单位按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做好内部宣传和遴选工作,根据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优势做好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计划,积极组建单位内部的评审小组,按照《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评审指标》(附件4)进行遴选,确保课程质量,向学院择优申报1-2门课程。此阶段,各教学单位需上交过程性材料,将《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资源共享课申报书》(附件1)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方案》(附件2)以及《xxx系(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教务处专业与课程建设科。
(二)课程立项
每年4月进行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评审立项。教务处对各教学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评审,各申报课程负责人需进行现场答辩及论述。经评审后教务处将对于申报通过的课程进行立项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批准后公布评审结果。
(三)课程建设
精品课程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为2年,实行课程负责人制。课程负责人应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的各项工作,把握好课程建设的总体水平和建设进度,统筹安排课程建设经费,对课程检查和鉴定验收负全面的责任,并按要求汇报课程建设进展情况。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基本课程资源
基本资源指能反映课程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过程的核心资源,包括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授课计划、教学设计或教案、课件、教学视频、微课、重点难点指导、作业、参考资料目录和课程全程教学录像等反映教学活动必需的资源。
立项通过的课程应成立课程录制小组,课程录制比例为本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即一堂线下45分钟的课程实际录制15-20分钟),要求同一门课程“开头动画”与“课件模板”前后保持一致,严禁出现中期更换开头动画或课件模板的现象,媒体、教学案例、演示文稿等资源要求详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附件5)。
2.拓展课程资源
拓展资源指反映课程特点,应用于各教学与学习环节,支持课程教学和学习过程,较为成熟的多样性、交互性辅助资源。例如:案例库、专题讲座库、素材资源库,学科专业知识检索系统、演示/虚拟/仿真实验实训(实习)系统、试题库系统、作业系统、在线自测/考试系统,课程教学、学习和交流工具及综合应用多媒体技术建设的网络课程等,具体要求详见《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附件5)。
3.搭建共享平台
每门课程按照建设要求建设完成后,须将视频和习题库等资源上传至超星泛雅平台,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泛雅使用手册—教师篇》。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1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
(四)课程验收
建设期满,学院组织专家通过查验材料和资源网站进行评估验收。各建设课程应对照课程建设申报书、课程建设方案和评审指标体系要求,100%完成建设任务方可提交项目验收。
课程建设负责人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书》(附件6)、《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验收信息汇总表》(附件7),以及课程介绍、课程标准、教学日历、授课计划、教学设计或教案、课件等各类课程资源,并提供课程运行平台的网址。
(五)课程管理
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平台由课程负责团队进行维护与调整,需定期补充和完善精品课程建设网站的内容,并使其符合国家资源共享课的建设要求,坚持“用建结合,以用促建”的原则,积极使用该网站进行课程教学和辅导。
所在教学单位通过上网监管、使用评价、年度检查等方式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的实际应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测和综合评价,监督和管理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运行、维护和更新,实现常态化、安全化运行,促进课程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不断提高。
学院对周期内已完成的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5年内每年检查一次,由教务处组织专家组审查其课程建设网站的资料补充、维护和使用情况等。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与经费支持
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纳入学院“十四五”期间实施的“内涵提升工程”。对完成建设且上网后社会反响良好、符合建设标准、共享使用效果良好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给予荣誉称号和经费补贴。
(二)知识产权管理
教师按照学院教学任务而申报的精品资源共享课属于职务作品。凡申报精品资源共享课的课程,其推荐遴选的全部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等问题。建设团队在享有“精品资源共享课”称号的同时,应根据有关协议独家许可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单位通过互联网免费传播课程基本资源,并拒绝任何单位及个人以“精品资源共享课”名义商业使用。同时,为尊重和保护高校及教师的知识产权,教育部授权有关单位对符合出版标准的拓展资源按照出版协议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明确课程建设方与课程共享系统运行管理者以及使用者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
(三)技术与系统保障
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主要以超星泛雅平台软件为平台,构建安全、稳定的硬件运行环境和网络通道,利用先进信息技术,建设具有教、学兼备和互动交流等功能的共享平台。教务处、信息中心等处室协助和支持精品建设工作,确保精品课建设工作有效开展。
六、奖励与惩处
1.通过验收的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将作为校级精品课程予以公示,并授予“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称号,称号一般保持3年,并根据《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团队,拨付相应的课程建设经费,审核通过后下发奖励津贴。
2.对有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并能够提供相应经费及其他配套保障条件、管理措施到位、建设效果好的单位,在学院年终考核中给予加分。
3.对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学院在教师晋职、晋级、评优、评先、国内外培训进修和教学名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对于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择优推荐为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
4.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立项建设期间被认定建设不力,则取消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项目并予以通报批评。
5.验收不合格的课程须进行整改并进行延期验收,延期验收后仍不合格,将取消该教学团队精品课程建设资格,课程负责人及其成员2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精品课程项目,当年不得参评年度考核优秀等级;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当年不得参评年度考核优秀等级。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